江西高速交警部门公布64处电子监控设备位置,将对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交通违法行为(4005)进行监控。违者将处以罚款100元,不计分的处罚。
未按规定使用灯光
省高速交警直属一支队民警称,多数驾驶人都曾有过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殊不知这种行为均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安全通行规定。
“在高速公路行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发生。”一支队民警说,如果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突然变道进入主道或匝道,使其它车辆不能及时认识到自己的驾驶意图,后车若未保持安全距离,极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
正确使用闪光灯
对于电子监控设备抓拍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处以罚款100元,不记分的处罚。同时,对暂未设置固定监控设备的路段,将采取流动拍摄的方式,适时采集该类违法行为。(记者 良保 实习生 田琦)
附:64处4005电子监控设备位置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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